
算,而且是法定理由;但要达到 “长期、持续、严重” 的精神伤害才算,偶尔冷战不算。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:家暴包含经常性谩骂、恐吓、精神侵害(冷暴力 / 精神虐待属于家暴)。
《民法典》第 1079 条:实施家庭暴力 / 虐待,调解无效,必须判离。
第 1091 条:家暴导致离婚,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(几万不等)。
司法解释:长期、持续的冷暴力 = 精神虐待 = 家暴;偶尔吵架不理人不算。
✅ 长期不沟通:数月 / 数年零交流、分房睡、拒绝说话。
✅ 精神打压:长期辱骂、贬低、嘲讽、羞辱、PUA、否定人格。
✅ 情感漠视:对生病、痛苦、情绪崩溃完全无视。
✅ 经济控制:不给生活费、锁死账户、限制消费。
✅ 孤立隔绝:不让见亲友、切断社交、当众羞辱。
✅ 判离:证据足,一次起诉就判离(不用等 6 个月)。
✅ 财产倾斜:你多分(6:4、7:3),他少分。
✅ 精神赔偿:2 万–10 万(看严重程度)。
✅ 抚养权:几乎一定判给你。
✅ 聊天记录:长期不回、冷言冷语、辱骂截图(微信 / 短信)。
✅ 录音 / 视频:他辱骂、冷漠、拒绝沟通的录音 / 录像(合法)。
✅ 医疗记录:你因抑郁、焦虑、失眠就医的病历 + 诊断证明 + 用药记录。
✅ 分居证明:分房协议、租房合同、水电记录、邻居证言。
✅ 证人证言:家人、邻居、朋友证明他长期冷漠、精神虐待。
✅ 他自认:保证书、悔过书、聊天记录承认 “冷暴力 / 精神折磨”。
✅ 人身安全保护令:向法院申请,极强证明力。
冷战:吵完架几天不理 → 不算家暴,难判离。
冷暴力 / 精神虐待:长期(≥3 个月)、持续、严重,造成你抑郁 / 焦虑 / 崩溃 → 法定家暴,必判离 + 赔偿。
